2025-12-15 星期一
关于申报2025年上半年实习律师集中培训费用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8

各律师事务所:

为扶持青年律师成长,市律师协会决定使用青年律师培养基金对2025年上半年实习律师执业前集中培训费用予以补助。现将申报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实习律师集中培训费用补助的条件

(一)202412月-20256月,作为我市实习律师参加浙江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集中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

(二)申报人年龄为40周岁以下(在1985年6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人现为我市执业律师或者实习律师(再执业律师除外)。

二、申报实习律师集中培训费用补助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参加集中培训人员名单(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二)申报人提供浙江省律师协会实习律师集中培训缴费票据原件,且在票据背面签名;

(三)提供户名为申报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号。

三、申报程序

律师、实习律师申报补助的,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2025年6月27日前统一向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申报,并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市律师协会审查批准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补助经费直接下拨给申报人。

联系人:彭纯纯    联系电话:88336771

 

附件:2025年上半年实习律师集中培训人员名单

 

温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