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县(市、区)律工委(联络组)、各专业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律协拟开展2025年温州市律师实务论文征集评选工作。论文要求紧扣主题,针对律师执业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办案实践,自拟题目撰写。现将征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一)围绕科技创新、绿色转型、区域协调、民生福祉和开放合作等议题相关法律服务研究;
(二)AI技术重构法律服务生态的路径与边界;
(三)涉外法治建设与国际规则对接的实践创新;
(四)企业全生命周期合规管理的战略转型;
(五)数据合规与跨境流动的法律服务创新;
(六)知识产权战略升级与高附加值服务开发;
(七)绿色法治实践与碳资产管理法律工具创新;
(八)律师职业伦理与行业形象重塑的路径研究;
(九)中小律所数字化转型与差异化竞争策略;
(十)青年律师职业发展困境与制度保障优化;
(十一)国家战略与律师行业发展的政策协同研究;
(十二)新出台法律法规对律师实务的影响;
(十三)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研究;
(十四)刑事、合规、民商事、民诉法、商事仲裁、涉外与海事海商(海洋经济)、知识产权、行政、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公司法、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与资本市场、企业重整重组与破产管理、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事与家族财富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与健康、网络信息与数字化、民事执行、财税、调解、文化传媒与体育、资源与环境保护等专业领域的相关研究;
(十五)其他专业领域律师实务研究。
二、征文要求
(一)紧扣主题,结合律师实务,对我市律师业务有实际指导作用,选题创新,观点正确,语言表达通畅;
(二)论文篇幅在3000字以上,一般不多于10000字;
(三)论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见附件);
(四)学位论文,以及已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和各类媒体上发表的文章谢绝参加;
(五)多名作者合作的,作者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三人;不鼓励与律师行业之外人员合写的文章参加征文;
(六)参加市律协初评的论文必须是原创作品,并经“知网个人查重服务(https://cx.cnki.net)”或“pmlc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重复率应低于30%。市律协一经发现抄袭、剽窃,或不合理使用人工智能的文章,即取消资格,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情形严重的,将通报批评。
三、论文评选
(一)为提高论文评审成效,促进区域和中小律所均衡发展,各律所选送至律工委(联络组)、专业委员会等推荐单位的论文总篇数应不超过20篇。律所须开展内部遴选,合理统筹,择优将符合篇数上限规定的论文报送至各推荐单位;
(二)律工委(联络组)、专业委员会等推荐单位报送论文前,应对论文进行初审,确保报送论文具备一定质量,并符合本通知各项征文要求;
(三)经市律协汇总后,由各专业委员会对专业领域项下的全市汇总论文进行初评。鼓励专业委员会举办形式丰富的论文评选和业务交流活动;
(四)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委员会组织论文评审小组,对论文进行复评和终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以及优秀组织奖;
(五)根据论文质量与评选结果,市律协选送优秀论文参加浙江省律师论坛。
四、报送方式及截稿日期
(一)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论文初审,并访问链接https://tz79ywf0p3.jiandaoyun.com/f/664f50876800ebd63cd75f54,通过《温州市律师协会论文征集表》将符合征文的要求报送至市律协。填报时,应上传去除作者信息、单位和联系方式的脱敏论文文件,以及符合查重要求的查重报告;
(二)各论文作者只能向各律工委(联络组)或专业委员会择一处报送,请勿重复报送。
五、推荐单位及要求
结合征文范围、往年优秀论文情况及各县(市、区)律师人数等综合情况,请各单位按不少于以下数量报送优秀论文(可适当多报,但务必进行初审):
县(市、区)律工委(联络组)
鹿城15篇、龙湾6篇、瓯海4篇、乐清4篇、瑞安4篇、永嘉2篇、洞头1篇、文成1篇、平阳2篇、泰顺1篇、苍南2篇、龙港2篇。
专业委员会
刑事委2篇、合规委2篇、民商委2篇、民诉委1篇、商事仲裁委1篇、涉外与海事海商委1篇、知识产权委2篇、行政委2篇、基层治理与乡村振兴1篇、公司委2篇、建筑工程委2篇、房地产委2篇、金融委2篇、企业重组及破管委2篇、政府法律顾问委1篇、企业法律顾问委2篇、婚姻委2篇、劳动委2篇、医疗卫生与健康委1篇、网络信息与数字化委1篇、民事执行委2篇、财税委1篇、调解委1篇、资源与环境保护委1篇、文化传媒与体育委1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诸婕 联系电话:88359595
附件:论文格式
温州市律师协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论文格式
一、每篇论文篇幅原则上要求3000字以上,一般不多于10000字,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及3-5个关键词。
二、论文题目字体要求宋体二号字,正文字体要求仿宋四号字。
三、注释一律采用尾注,参考格式如下:
(一)《中国法学》注释体例;
(二)《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三)其他权威法学期刊注释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