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5 星期一
关于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调整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2

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温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各专业委员会活动开展情况,决定开展今年的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增补、退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增补

(一)担任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操守;

2.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不良行为记录,律师执业信用等级为A级(含本级)以上;

3.热心专业委员会工作及公共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相关业务水平;

5.从事律师业务或相关专业业务3年以上或者曾获市律协律师实务论文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律协律师实务论文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

6.承办相关专业案件业绩突出或者在《温州律师》及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文章。

(二)每位律师可报名参加2个专业委员会。报名应由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署同意意见。

同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30名以下(不含本数)的在同一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2名;同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30名(含本数)以上50名以下的,在同一专业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同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50以上的,在同一专业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人。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律师申报专业委员会委员不占所在律师事务所名额:

1.曾获市级以上“十佳”“优秀”律师荣誉的。

2.近四年获省、市级律协优秀论文的作者;

3.在所申报的专业领域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且受过市级以上专业嘉奖的。

(三)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理事会相同。

(四)专业委员会增补委员,应有三名以上委员联名推荐,并由执业律师本人向专业委员会主任提出申请,经到会的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后,由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委员会决定,并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备案。

二、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退出

(一)委员提出退出专业委员会的,经主任同意后,向本专业委员会报告,并向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备案。

(二)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自动退出专业委员会,且不再被吸收为下一届同一专业委员会委员,由主任向本专业委员会报告,并向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备案:

1.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一次以上(含本数)不参加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活动的;

2.一年内累计两次请假缺席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活动的;

3.未按本规则规定履行职责,不能完成专业委员会工作任务的;

4.因执业活动而受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

5.受到行业纪律处分的;

6.当年度律师考核中被考核为不合格的、未参加当年度律师考核的或诚信等级被评为B、C级的;

7.有其他严重违反本规则行为的。

三、工作要求

各专业委员会请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温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开展委员的增补、退出工作,并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情况汇总至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委员会,市律协将对各专业委员会调整后委员名单进行公布。

联系人:池智慧 联系电话:0577-88328850

附:关于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调整申报的通知

温州市律师协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