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5 星期一
关于申报2024年度律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教育费用补助和下半年新执业律师集中培训费用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9

各律师事务所:

为扶持青年律师成长,市律协决定对我市律师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教育费用,新执业律师集中培训费用予以补助。现将申报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律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教育费用补助的条件

1.2024年取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

2.尚未在2023年领取学位教育补助;

3.申报人为40周岁以下我市专职律师(在1984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律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教育费用补助应当提交的材料

1.本人申请报告,并由律师事务所盖章;

2.学位证书复印件,并由律师事务盖章;

3.提供户名为申报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号。

三、申报实习律师集中培训费用补助的条件

1.2024年7-2024年11月,作为我市实习律师参加浙江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集中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

2.申报人年龄为40周岁以下(在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申报人现为我市执业律师或者实习律师(再执业律师除外)。

四、申报实习律师集中培训费用补助应当提交的材料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参加集中培训人员名单(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2.申报人提供浙江省律师协会实习律师集中培训缴费票据原件,且在票据背面签名;

3.提供户名为申报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号。

五、申报程序

申请补助的律师,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2024年11月30日前统一向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申报,并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市律师协会审核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补助经费直接拨付申报人。

联系人:彭纯纯,联系电话:88336771

 

附件:实习律师集中培训人员名单

                              

温州市律师协会

                  2024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