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5 星期一
关于征集优秀仲裁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

律师事务所、律师仲裁员

加强我市律师仲裁员在仲裁领域的研究促进仲裁经验交流沟通市律协商事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拟开展2023年度征集律师仲裁员优秀仲裁案例”征集活动,编撰案例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标准

案例推荐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符合商事裁判理念,展现仲裁制度优势,具有真实性、创新型、典型性和导向型,对指导仲裁实践和丰富法学理论具有典型意义。

优秀案例分析应当做到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文笔精炼,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意义,既有守正创新,又便利于成果推广,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征集范围

温州市范围内的律师仲裁员均可自荐优秀案例,并做好案例分析的撰写工作。但未审结的案件不能作为编写来源,已经公开发表的案例分析若无显著修改,一般不予参评。

征集要求

推荐案例应对市场主体关注的重大、热点、新兴商业纠纷和法律问题进行创造性解释和适用,引领和规范商事纠纷解决实践,妥善化解复杂、疑难纠纷,兼具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有益于推进完善仲裁程序和制度,提升仲裁公信力。案例分析应当做到体例规范、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层次清晰、语言准确、文笔精炼。

1、真实性:申报之仲裁案例要求为真实案例,申报者应能够提供申报案件及裁决文书的编号等真实信息,禁止虚构和杜撰。

2、典型性:申报案例应在纠纷解决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该领域纠纷案件处理具有借鉴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3、创新型:欢迎申报在裁判思维、裁判方法、裁判理念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的案例,欢迎申报者对案例作出有创新型的分析。

4、时效性:鉴于商事裁判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之紧密关联,申报案例不应时间过长,即2013年1月1日之后结案的案例。

征集提示

1、符合保密原则:推荐案例应为已经结案两年以上的案件,且经过脱敏处理;

2、依法合规原则:案例内容必须为投稿者原创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如有违反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申报者自行承担。

3、谨慎审查原则:征集的稿件将由专门组织成立的征稿工作小组进行谨慎审后,决定是否接受。

若审查认为,经编辑处理后的案例仍有可能影响当事人商业利益的,工作小组将联系申报者进一步确认,除非获得案件当事人一致同意后才予以接纳,否则将不予采纳。

征集格式

详见附件《优秀仲裁案例模板及格式》

征集方式

参加案例征集活动的律师仲裁员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进行撰写、投稿,请于2023年6月31日下午17:00之前将投稿案例发送至邮箱(2415074044@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作者姓名-仲裁优秀案例”字样,由商事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及其征稿工作小组进行评议后择优编撰案例集。

其他未尽事宜或有疑惑的,请与商事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征稿工作小组联系。

联系人:谢慧敏,电话:15888264628


附件关于征集优秀仲裁案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