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4 星期日
关于举办全市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暨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各县(市、区)司法局: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4月7日至8日举办全市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暨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4月7日至8日(4月7日15时30分前报到)。

2.培训地点:温州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开元B厅(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464号)。

二、培训对象

1.市、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职能处(科)室负责人;

2.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

3.市律师协会理事、监事、秘书处负责人、各专业委主任;

4.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

5.党员律师代表(另行通知)。

三、培训任务与内容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律师行业正确政治方向,有效发挥党建带队建促所建的引领作用,推进律师业高质量发展。

期间,召开全市律师工作座谈会,研究2023年律师工作重点事项;召开全市中小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推进会,组织学员就“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新时代律师职责定位”进行交流研讨。

四、注意事项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请各县(市、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确保按要求全员参训3月30日前,将辖区内所有参训学员名单回执(见附件)统一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2.培训班培训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各地、各单位按规定执行。

3.学员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学风,确保自身安全。

五、联系方式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陈秋晨 88967527  13587755228

陈雪乐 88362906  13858850765

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13819708017


附件:关于举办全市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暨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