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5 星期一
关于调整开设赌场罪、赌博罪等法律适用问题的建议(林建国)
发布时间:2022-12-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修改为:“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开设赌场罪刑期从原来3年有期徒刑调整为5年有期徒刑,并于2021年3月1日生效实施。刑期调高后,但对量刑的标准没有调整,依然适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325号文件《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于2010年出台的《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2014年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意见》)分别对利用网络开设赌场和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情节严重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即一般要求:(一)抽头渔利数额累积达到3万元以上;(二)赌资数额累积达到30万元以上;(三)参赌人数累积达到120人以上等。但对于非上述两种情形的开设赌场犯罪的情节严重情形如何来认定,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存在法律空白,容易出现司法尺度不一的情形。

实体赌场应当具有自动吸引性、固定性、持续性、支配性,以不特定多数人为对象等特征,行为人实施的不具有上述特点的赌博行为均应以赌博罪定罪科刑,不应当以开设赌场罪定罪科刑。而实践中司法机关在打击赌博行为中,时常混淆了赌博犯罪和实体开设赌场罪的概念,导致开设赌场罪的案件数量远超赌博罪案件,而开设赌场罪的法定刑要远高于赌博罪,这种拔高的认定扩大了打击的范围,造成了量刑的不均衡。

以乐清为例,据统计,2021年乐清市开设赌场类案件发案226件357人。2022年1月份逮捕后未结案件12件20人。可见开设赌场案件,是目前最常见的、最普遍的案件。大多数都在网络游戏茶楼APP上开个房间,聚集几个人打麻将,抽取头薪3万元以上(包括购买开房间的钻石费用),以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就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相比于盗窃罪、诈骗罪获利3万元也至于判处有期徒刑3年,抢劫罪也判不了5年有期徒刑。因此,开设赌场罪抽取头薪3万元(包括购买开房间的钻石费用)要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太重,有违罪责刑相适用原则。

综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325号文件《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中部分罪名的量刑标准,已经严重不适合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亟需调整修改。鉴于上述情况,建议如下:

一、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报至浙江省高院和浙江省检察院出台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定性及修改具体量刑标准。

二、在尚未修改量刑标准之前,公检法应召开联席会议,对目前尚未结案的上述类似案件在刑诉法框架范围内适当调整,促使罪责刑相适应。

三、对类似于上述情形,量刑标准不合时宜的其他罪名,一并梳理后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