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浙江金道(温州)律师事务所王海程律师作为鹿城区政协委员带领所内朱磊、蔡华洁、胡张拓、蔡芊荷、黄光敏等律师参加温州市鹿城区政协法律服务团举行的公益咨询活动,为来访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民间借贷、遗产继承、拆迁安置等问题,成为市民现场咨询的热门话题。
市民施先生咨询:亲戚施某40多岁去世,有配偶、子女、父母。包括施某在内,施某有兄弟姐妹6人,其中一兄弟一姐妹相继去世。2019年施某父亲过世。施某子女现已成年,想继承施某名下房产,需要哪些人员过来签字放弃自己继承的份额?
王海程律师解答:施某死亡后,其遗产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取得。施某已过世父亲对于施某的继承份额由施某母亲与兄弟姐妹转继承。因此需要由施某配偶、母亲、兄弟姐妹这些人来签字放弃自己份额,施某的子女才能继承施某名下房产。如果无法取得上述人员的放弃继承的承诺,就要明确计算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并按照份额占比给予现金补偿。
市民黄女士咨询:护照与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不一致,一个是阴历一个是阳历,导致护照到期后无法变更,现在不能出国,该怎么办?
蔡芊荷律师解答:建议黄女士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了解出生日期变更途径或出具出生日期为同一人的说明,从而证实护照与身份证系同一人。具体情况黄女士可与出入境、派出所进行核实。
市民徐阿婆咨询:她今年83岁,前些日子丈夫去世,银行存款没有交代下来。现在她要到银行查存款,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胡张拓律师解答:徐阿婆可以携带结婚证、死亡证明、户口簿、本人身份证等去银行查询。因各家银行要求不尽相同,需要具体询问。
市民金老伯咨询:十几年前,他与一村民私下签订了集体土地出让协议书,出资购买了土地,后来这片土地用来建农家乐。现在遇到问题,他拿不到租金,原来的村民反悔。现在如何是好?
胡张拓律师解答:按照法律规定,村民的集体土地只能在集体间流转,个人不具有对外转让权利。建议金老伯通过村委会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可通过诉讼拿回转让费。
市民高老伯咨询:儿子通过网贷公司累计借款100多万元,每月利息1万多元。现儿子没能力偿还,请问这种情况下,对父母名下财产是否会造成不利影响?
朱磊律师解答:儿子的债务,一般情况下,对父母名下财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借贷关系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高老伯的儿子没有能力偿还欠款,债权人可能会通过诉讼程序,要求高老伯的儿子承担债务及相应利息。在执行程序过程中,也只会对高老伯的儿子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并不会对其父母名下的财产采取冻结、查封措施。
市民程老伯咨询:妹妹身故,债务人怠于偿还借款怎么办?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朱磊律师解答:程老伯妹妹的继承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向债务人追索债务。提起诉讼主要需提供借条、资金往来的转账记录、微信中关于借贷事实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同时,最好先将和借贷事实相关的证据提供给律师进行分析,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市民陈老伯咨询:他向村民甲购买土地用来办厂,后厂房拆迁,村内一直未予发放补偿款。现在村民甲已经去世,其三个儿子认为村里的土地只能在村集体范围内流转,不能出售给外村的陈老伯,故主张对于补偿款的权利。陈老伯不服,故村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时的村支书认为村民甲的三个儿子生活困难,该笔厂房拆迁补偿款应归三兄弟所有。这如何是好?
黄光敏律师解答:不建议陈老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问题。因为时间距今久远,原件等部分材料遗失,加之订立合同时陈老伯法律意识淡薄,签订的转让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建议通过辖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访局介入调解。此外,陈老伯也可以主张退回购置土地的转让款。
此次活动充分发挥了金道(温州)所的法律人才专业优势,增强了市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引导群众遇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集中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便利,也为法治环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得到了市民们的认可和欢迎。
下一步,金道(温州)所将继续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为市民群众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