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我省推行住宅全装修、实行成品房交付政策以来,至今已经接近有六个年头了。全装修住宅交付有其利弊,其利在于减少污染、节约资源、绿色环保,有利于保证房屋结构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其弊在于住宅装修的质量难以保证,难以监管,引发了各类关于装修问题的纷争,也存在部分业主拆除重装造成资源与人力、物力浪费等问题。全装修交付是国外一些先进国家商品房交付的通常做法,但是在我国因全装修住宅交付属于新生事物,政府监管以及后续配套服务没有跟上,仍存在诸多问题,纠纷不断出现,社会矛盾较为突出,投诉也较为频繁。去年,我市也有数位政协委员针对此事进行提案,后温州市住建委予以高度重视,并针对性做了一些改善。2021年6月22日,温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落实我市全装修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的通知》,该文件于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对全装修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以前,要求建设单位对住宅工程进行一户一验,媒体也对此进行了相关报道。但是根据笔者走访与实地调查,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县市区并没有落实好一户一验的政策,没有按照《关于落实我市全装修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的通知》严格执行。同时,由于一户一验工作量大,人手不够,有些大楼盘容易造成验收形式化。
2、有部分住宅工程项目没有落实好全装修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评估制度,没有委托第三方检验评估单位按照《关于落实我市全装修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的通知》规定抽取一定比例的户数对户内装饰、水电安装、智能化、通风采暖、室内环境进行评估并出具分户检验评估报告。
3、经过分户验收的房屋质量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如局部地面瓷砖出现空鼓、踢脚线与墙面缝隙较大、凸(飘)窗窗台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厨房间、卫生间漏水、无预留空调排水洞口等问题仍大量存在,购房者投诉仍然较多。
4、隐蔽工程质量缺陷较大,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与规格使用材料。
5、样板房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保留,导致交付时的装修质量无法与样板房对比。
6、有部分业主在收房后仍然全部拆除重装,造成资源与金钱的浪费。业主希望设计方案与风格有不同方案可供选择,一个套型至少要有三个不同的设计风格与装修方案,对于选择后增加的设计服务费可以另外增加,但是在选择后就应当不再拆除,真正实现绿色环保、节约资源的最初目的。
二、建议与意见:
1、在我市范围内由市住建局深入开展分户质量检验督查工作,对我市各县市区的全装修住宅工程项目实地开展全面督察,严格落实我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并要求一户一验收细致全面执行到位。对于大楼盘因业主户数多,更要加强监管。
2、全面落实全装修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评估制度,该制度是指全装修交付使用的住宅项目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检验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检验评估单位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户数进行评估。建议由业主代表选择第三方检验评估单位(可以建立专家库或第三方检验评估单位库随机由业主代表选择),保护弱势群体的选择权,保证公平公正的评估。
3、进一步完善通过保险机构及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对住宅工程进行质量管控,建立质量缺陷保险试点。让保险机构介入,由保险机构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装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保险公司怎样介入与保险费的承担可以通过合同约定。
4、建议建立有效机制进行跟踪监管。方案一:在房屋销售量超过50%时,同意由业主推选的代表随机选择专门的评估机构对装修工程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与跟踪监管,进行分项验收,对隐蔽工程也要进行验收。方案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文本条款中设计装修质量的争议纠纷解决机制条款,在房开公司与业主对装修问题发生争议时,同意由业主推选代表随机选择专门的评估机构对装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管与评估。
5、加强对于样板房的管理以及备案合同条款的管理。样板房按照规定期限予以保留,合同备案条款有明确的装修设施品牌、规格的详细约定。除了装修工程质量要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与标准以外,还要对合同约定的装修设施的品牌与规格详细与样板房进行对比,二者保持一致性。在合同中也可以约定由业主代表委托第三方机构全程介入全装修的监督,包括装修材料、品牌、规格、整体工程质量等的监督。
6、提供多种设计方案给予业主选择,满足不同层次的业主需求,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设计公司与装修公司对增加的服务进行专项方案设计与收费,增加的设计费与服务费可以由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