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瑞安市基层委员会党员、瑞安市政协特邀信息员、浙江司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志威反映:基于绿色环保,节约资源的目的,建设部早在2002年就出台了《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首次提出全装修概念,各省也先后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新建商品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采用菜单式装修模式,分步实施,逐步达到取消毛坯房、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的目标。浙江省也于2016年先后发布《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在建住宅积极实施全装修。推进全装修的目的是为了杜绝装修浪费,而事实上“二次装修”造成的浪费反而更加惊人,以温州为例,时代滨江上品是温州顶级豪宅之一,但它的全装修标准却是低得不能再低的1000元/平方米,全装修的目的纯粹就是为了应付验收,所有的房屋都要面临“二次装修”的命运。
上述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如下几个方面:
1、概念定性笼统,验收细化标准缺失。建设部提出的全装修的初步概念是指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厨房与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同时《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也提出要加强对住宅全装修项目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监管和行业统计制度,建立项目档案和台账,实现信息化管理。但是各种要求中均没有提出全装修的细化标准,也没有对于房屋不同区域的装修量化要求,更没有明确全装修对于房屋验收的影响,这使得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满足政策要求而使用极低的装修标准或者装修质量极度低劣,这导致诉讼纠纷剧增,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数据为例,近三年浙江省涉及全装修的诉讼案件172件,全部是针对房开的全装修质量低劣、适用材料约定不明引起的。
2、缺乏个性项选择。居家环境应该是一个极为隐私和个性化的非标准化审美,有的人喜欢现代简约、有的喜欢古典中式、有的青睐北欧风格,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全装修标准不能同时满足全部业主的要求,但至少需要满足大部分业主的期望。而现行的全装修房全部按照开发商的意愿设计单一装修,这导致不符合业主期望的“全装修”都将面临“二次装修”。
3、装修价格审核备案制度缺失。新开发楼盘的价格需要到住建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房开不得超过备案价格销售房屋,但是全装修概念出台之后,全装修的价格标准没有任何的监管,房开为了在被限价的房屋上谋取更多利益,就产生高价格低标准的全装修房屋,以转嫁利益。截止到今年6月份,温州共计67个精装楼盘问世,最低的标准以时代滨江上品为代表——1000元/平,最高的万科翡翠天地5888元/平,仅以德信翡丽湾为例,2200元的装修标准,疑似只需1300元,换算下来利润率高达41%,而传统装修公司的毛利在28%—35%之间,大部分规模化装企净利润更是在15%以下。
因此建议:
1、明确概念,细化标准。住建部门将全装修纳入整体房屋验收标准,并根据装修部位设置细化分项,如外墙、保温、玄关、地面、吊顶、墙面、卫生间、厨房等,全装修房屋的验收需对照每一个分项的验收标准进行。
2、设置个性选择项。对同一楼盘设置三到四种风格的样板房,由业主根据喜好选择全装修风格,并在样板房中公示装修建材品牌、样式,所见即所得。以此方式最大限度地杜绝二次装修的产生。
3、增设价格审核备案制度。各地方物价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制定相应的装修分档标准,设置简单全装修,普通全装修和高档全装修并审核制定价格标准范畴,由住建部门将全装修价格的备案一并纳入不动产价格备案制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