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婚姻的左岸和右岸(叶剑秋)
发布时间:2011-09-15
    广为关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同样成为本次律协民委会会议的研讨主题。会上,有律师说,婚姻的本质就是是一种契约,这是哲学家康德的理论,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这种观点,确实相当的有代表性。
    如果说,婚姻的本质是契约,是通过规则均衡双方的利益和风险、权利和义务,如果婚姻的本质只是责任、义务,如果在婚姻里只一味的讲法理,讲规范,那么婚姻也就是一纸赤裸裸的合同书而已。显然,这种论调混淆了婚姻法的本质和婚姻的本质。
    婚姻法和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从制定的角度来说,它是以纠纷解决为宗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而并不追求某种逻辑体系或价值上的圆满。它也试图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与自由、平衡家庭成员的利益关系、平衡家庭与社会的关系。但是,由于财产条款的特指性和针对性,使得它并没能在财产处理方面很好的平衡这几方面的关系。其实也无法从法律角度本身去兼顾和平衡这些关系。因为婚姻法,它只能解决法律层面的问题,而婚姻,更多的是依靠道德和情感去维系。
    婚姻因为情感的建立而缔结,因为感情的破裂而解除。婚姻的本质,是爱的归宿,是情感的形式。爱就是你情我愿,没有道理可言。爱是心灵天平上的等量物。它不是一方赐予另一方的情感结构,而是相互热诚地奉献,并随时保持着平衡的情感聚合体。爱之情愫,既不是灌进去的,也不是挤出来的,更不是义务担子压出来,规范的法力划出来的。婚姻中交付的情感,投入的心血,得到的满足,往往都是无形的,也没法用财产分配的合理性去衡量。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它把我们的一颗心分做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期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的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
     婚姻就是一条河,我们在讨论婚姻法,其实只是站在河岸的一边,忽略了对岸的风景。我们需要真实的生活,而我们每个人也离不开心中的梦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