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洞头县农村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全面完成,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年初,温州市府办下发了《关于全面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市5600多个村(居)全面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并全部实现有偿服务”。为此,洞头县司法局立即着手农村法律顾问聘请工作,积极向县政府争取经费保障,主动与市局协调解决法律顾问人员不足问题。经过近三个月的筹备,洞头县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聘请温州市嘉瑞成律师所、浙江新港律师所、洞头县公证处和宏大法律服务所等4家法律服务单位2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与该县93个村(居)签订了农村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工作目标。
推行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是洞头县人民政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举措。受聘的农村法律顾问将通过发放服务联系卡、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帮助困难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等方式,积极为农村、社区和村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为规范农村法律顾问的工作,还建立了法律顾问定期联系、限时服务、工作报告、回访评议、考核奖惩等制度,确保法律顾问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洞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