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6 星期一
泰顺县全面推行农村法律顾问制度
发布时间:2011-06-14
 
    今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温政办〔2011〕14号)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
    我县共有312个村居,在整合我县现有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农村法律顾问的基础上,由市司法局指派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18名律师支援我县的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共在264个村居聘请法律顾问,覆盖率达84%,并落实政府财政补贴制度。“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强化监督,全面推行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农村、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困难村民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大作用。
                                       (泰顺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