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倡导助人为乐的文明新风,树立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化的理念,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志愿者行动的风尚,我所团支部在接到律协关于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活动的通知(温律协团发〔2011〕1号)文件后,我所积极响应此次活动的号召,并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负责落实,动员我所青年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在会议中学习此次文件的精神,大家集思广益,围绕服务社会工作大局,结合律师行业的特点,和我所的专业特色,落实了此次活动的工作安排。为此,我所成立了此次活动的参与人员和活动工作计划,由吴和平、彭晓华、朱飞宇、陈弦、刘幸捷等人参与此次活动,地点设在温州市九山公园便民点,2011年3月11日早上七点至八点半准时在九山公园便民店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等一系列法律宣传咨询服务。
本次活动主要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疑难解答以及法律知识宣传。在活动现场,我所律师、志愿者悉心回答了群众提出的有关于婚姻、债务、消费、继承等法律维权问题等20余件,有些市民对法律知识比较匮乏,在我所律师、志愿者的耐心解答,分析下获得了满意的咨询结果。同时,律师应市民的要求向有需要的市民发放了法律服务联系卡,以便咨询人能及时联系上律师,以便日后联系。
本次我所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现场活动时间虽然不长,但是社会反响效果良好,让前来咨询的市民和围观的群众受益颇丰,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让广大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帮助,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通过此次公益行活动,不仅提高了我所青年律师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关注度、参与度,而且让律师形成了服务社会的意识,从一开始的筹备组织到活动结束,全体律师、志愿者积极性高涨,并一致表示要将此活动坚持下去,把服务社会的意识落实到每一天,每一件事上,以积极的态度,严谨的工作对待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倡导助人为乐的文明新风,树立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化的理念,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志愿者行动的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