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4日,我所主任颜贻泼律师带领我所法律顾问部成员冯小昕律师、吴涛律师、何君(实习律师)等一起走访了上戌乡戴宅村村民委员会。该村委会的村委会主任、书记、副书记等人对我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在走访中,我所主任颜贻潘律师首先将司法局通知文件精神向村委会做了传达,我所法律顾问部主任冯小昕律师就收费、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等问题做了解释说明,并向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了解了该村的相关概况。双方在友好的氛围里,洽谈如何构建该村法律顾问制度,并就之后工作的联络人员、服务要求等方面达成了初步共识。
2011年,我所法律顾问部将要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法律顾问的细节工作,特别是农村法律顾问,此次走访,除了带着司法局下发的《关于继续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外,我们也是作为做好法律顾问部开展农村法律顾问第一站的工作内容,通过此次走访,我所法律顾问部对该顾问村的基本情况有了深入了解,顾问村对律师的服务内容和形式也有了进一步认识。这为日后开展顾问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有利于双方更好的相互配合,并能够让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把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向农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有所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