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攀远所李益鹏律师参加老人公寓发展前景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1-02-28
    2010年2月21日,攀远所律师李益鹏应邀参加温州晚报举办的房产会客厅座谈会,探讨老年公寓发展前景,参加此次座谈会的人员还有民政部门负责人,房产营销机构、老年公寓的开发商等。
    据报道,到2018年我市老年人口将达到153.82万元,而随着计划生育的长期推行,家庭结构将更多的呈现4+2+1模式,那么社会老龄化趋势将进一步扩大。
    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李益鹏律师表示,老人公寓的建设是“朝阳”产业,前景是美好的,但必须有政策和法律的支持。老人公寓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几个问题:一是定位。老人公寓目前主要分非盈利性的(如政府投资主办)和盈利性的(民间投资),且其主管机关为民政局,因此,老人公寓的定位应是福利性为主,盈利性为辅;二是政策。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与之配套的优惠措施,政策上对其定位尚不明确,这就必然阻碍老人公寓的发展;三是法律。主要就是老人公寓的权属问题。由于老人公寓不属于商品房,不能由《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来约束,因此,目前没有法律对其权属进行规定。李益鹏律师还根据目前社会现象提出老人公寓的土地审批、规划等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