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 星期一
鹿城区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
发布时间:2017-09-28

    2017年9月11日,鹿城区人民法院和鹿城区司法局联合于出台了《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这是鹿城区出台的首个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意见。
   鹿城区法院与区司法局为该意见的出台,事先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走访、座谈,在听取了不同年龄层次律师与法院各业务庭法官的意见的前提下,充分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该机制目的是为了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共同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维护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
    该意见明确,要建立法官、律师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固定会议主持人由双方分管领导轮值;强调法官、律师的互动必须遵循合法、独立、尊重、互信的原则,始终坚持良性互动,共同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明确良性互动包括经常性的司法业务交流探讨、非涉密资源和信息的共享以及法官和律师间的互相监督配合等。
    鹿城区司法局张维忠局长表示,在意见出台后,将在这个实施意见的框架内,对如何推进法官和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上下功夫,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同时将如何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推进诉调衔接机制建设中的作用上下功夫,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形成。今后将加强法院与司法局相互配合、互相监督,确保司法廉洁。

                                                          鹿城区法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