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新港所主任李慧玲律师再次受聘担任洞头县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
发布时间:2010-08-11
 
    近日,中共洞头县县委、洞头县人民政府再次聘请我所主任李慧玲律师担任洞头县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聘期为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担任监督员期间,将以普通群众的身份前去行政单位或服务窗口单位办事,暗访工作纪律,体验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各项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