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攀远所积极学习《温州市鹿城区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7-05
    69日,我所积极响应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向所辖律师事务所下发的《温州市鹿城区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开展全所员工警示教育学习活动,为了加强对警示教育指导和监督的工作,鹿城区司法局决定成立警示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张小庆任组长、何益华任副组长、邱世枝、金疆及我所主任颜贻泼等人员组成。
    此次学习会上,我所主任颜贻泼强调,警示教育不仅是对李庄案件的深刻教训,更是引领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客观要求,我所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重点四项工作:加强学习、深入讨论、认真查改,健全制度;并表示律师队伍的警示教育工作将是律师执业活动中一项需长期贯彻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