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6 星期二
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的议案被全国人大立案
发布时间:2006-03-20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人大副主任、民盟主委项剑萍领衔提出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的议案被全国人大立案。该议案是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兴良受项代表的委托通过半年来的调研并结合十多年来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同时调动所内多名律师、法学硕士共同研究完成了初稿,项代表亲自对议案进行修改审定。  
  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自1997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合法权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9年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也反映出滞后性与局限性,制约着律师刑事辩护的发展,修改现行《刑事诉讼法》已经迫在眉睫。为了完善刑事办案程序,促进和保障律师刑事辩护的健康发展,发挥《刑事诉讼法》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出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修改建议,主要是关于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会见权、阅卷权以及建议相应增加超期强制的救济途径、死刑复核程序应当有律师参加等十一个方面。该议案的提出必将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据悉,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领衔向大会提出议案仅9件。
     另外,项代表还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修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收取标准的建议》,该建议也是陈兴良律师受项代表的委托调研完成的。             

 

                   (光正大律师事务所罗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