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份,浙江乐泰律师事务所被温州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确定为第四批温州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乐泰所自一九八○年六月创建至今,在大力发展律师业务的同时,坚持将青少年维权作为一项工作重点。通过二十多年来不懈地努力探索,乐泰所在青少年维权工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二○○八年度,乐泰所响应温州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号召,经过精心筹备和积极争取,成功申报成为第四批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这在乐清律师行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乐泰所此次申报成功,标志着乐清律师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二○○九金牛乙丑年新春伊始,乐泰所全体律师决心在王荣迈主任的带领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充分结合律师行业的特点,全面开展创建温州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争取为温州市青少年维权公益事业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乐泰所 赵元元 律师
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