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5日上午,温州市景山宾馆5号会议厅内一场气氛活跃、场面热烈的专题论坛会正在召开,这是温州市律师协会自去年5月成立九个法律业务委员会以来,首次以论坛形式举办的一次法律业务委员会活动。这次论坛会由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组织召开,由该业务委员会委员、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倪立赶律师和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颜贻潘律师具体负责前提筹备和会议主持工作,该业务委员会的全体委员及我市部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到会参加论坛发言,会议并邀请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张毅、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李建平、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圣国、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行政复议处处长张红戈和法规处处长徐繁光、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詹振灼、温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长甘细平、温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延法律师等嘉宾莅临指导。
会议首先由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主任、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黄献国律师在发表致词,接着,与会律师及嘉宾们主要围绕这次专题论坛的两个主题——“行政相对人的诉权”及“行政不作为”展开论述。毛毅坚、胡贤焕、倪立赶、池方景、苏彩权等律师们纷纷就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焦点问题,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伤认定、火灾责任认定等应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律师的合法调查取证行为遭到行政机关的拒绝,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司法不作为如何救济,传媒发布虚假广告、学校作出退学决定等是否属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何实现公益行政诉讼等观点了发表自己的体会和见解,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嘉宾张红戈和徐繁光处长及张毅、陈圣国和李建平庭长不仅饶有兴致的听取了律师们的踊跃发言,更是主动参与交流,从行政诉讼的理论和实务层面阐述各自的独到见地,为论坛会添光增色。同时,会议还特别宣布由倪立赶律师担任该业务委员会秘书长。
论坛会上,许多律师和嘉宾以精辟风趣的言辞博得了现场阵阵掌声,会议虽然持续了一天,但大家似乎都意犹未尽,谈论着这样的论坛会形式活波,内容深刻,确实让大家收益非浅。正如何延法副会长在最后总结中说到的“这次论坛会的举办为律协法律业务委员会的进一步发展作出了成功的尝试和积极的拓宽”。
通讯员 叶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