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3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召开聘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大会,我市各界共有11人被聘为是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其中律师界有三名律师受聘,分别是金克明、许乙川、方海华律师。
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办法》的规定,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其工作职责包括:对全市各级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市政府及时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对执法问题进行调查;参加市政府执法检查;及其他市政府指定的监督工作等。与市政府的其他行风监督员的职责相比,具有监督范围广、内容多、要求高等特点。金克明律师在受聘时提议实行“三二计划”,即:每个监督员每年至少应做到参加二次座谈、提二个建议、办二件实事。
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靖高出席聘任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林合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