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9日,浙江新港律师事务所李慧玲律师受洞头县元觉乡的邀请,在元觉义校开展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法制宣讲教育活动。李慧玲律师采用理论知识与真实事例相结合的生动宣讲,取得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