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4日,我所陈立森主任被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评选为第十一届履职优秀人大代表,这是陈主任当选为市人大代表以来又一次获此殊荣。
2007年,陈立森主任被选为温州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在担任市人大代表期间,其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积极参加市、县相关部门组织的会议和其它活动;尊重代表职务,牢固树立“人民代表为人民”的代表意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在市人大会议上认真听取各项报告,提出反映人民心声和有利于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议题和议案,真实表达人民的意愿,当人民的代言人,站在代表和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度,为市县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始终坚持勤政为民,严格要求自己,让勤政成为了自己的日常行为,让廉洁成为了自己的生活方式。陈立森主任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是一个优秀的人大代表。
通讯员:晏斐娓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