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9日,市人大代表、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兴良律师,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楼六楼会议室参加推进“三次”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座谈会。陈兴良律师就“我为跨越做什么”提出:1、发挥法律界人士参政议政的特长,多做工作;2、解放思想、实现“三次跨越”,要学法、守法、依法办事。陈兴良律师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就应该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根本是法治政府。
(通讯员:陈李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