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律协党委、温州市司法局团委:
2011年,是温州市律师协会团委成立后的第一个工作年度,在一年的时间里,团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围绕中共温州市律协党委、温州市司法局团委的中心工作,将培养和造就青年人才作为着力点,注重思想教育、组织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积极投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提高工作质效,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共青团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一年来的工作回顾。
(一)以组织建设为出发点,不断提高共青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建章立制。2011年是温州市律师协会团委成后的第一工作年,由于团委刚刚组建,缺乏相关的工作经验与工作制度,为此,团委成后的首要任务就是抓团委自身的建设工作,在借鉴其他单位团委的工作经验后,总结并制定了《温州市律师协会团委工作规章制度》,对团委书记、副书记、各委员的工作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划分,细致的分工、合理的安排,形成了有效工作机制,营造团结协作、民主决策的良好氛围。同时,为保持团委成员间的联系,特建立了团委QQ群,使团委成员在工作上、生活上均有了较好的沟通平台。2011年间,因工作需要,经律协党委批准,增补了2名委员,使团委委员的分布更加合理化,也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2、支部建设。2011年是全面落实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律协党委、市司法局团委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理顺了律师行业中团员的组织关系,建立健全团的基层组织,为此,下发了《关于温州市律师行业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市、区)联合团支部、市直律师事务所团支部的组建工作。使团委下属的团支部在原有市直律师事务所团支部的基础上,新建立了越人律师事务所团支部、海昌律师事务所团支部,吸收了鹿城区辖区的高品律师事务所等5个团支部,并成立了乐清市、瑞安市、平阳县、永嘉县等四个联合支部。随着各个支部的建立、使团的组织生活深入到青年律师中,增强团组织在基层的活跃度,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
(二)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
生命在于运动,共青团工作在于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是团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律师行业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团委根据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了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活动。
1、志愿服务社会、体现行业特色。2011年3月5日前夕,律协团委向全市青年团员律师发出了《关于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活动的通知》,倡议青年团员律师积极行动起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日”系列主题活动。在律协团委的倡议下,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团支部在温州市九山公园便民点、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团支部在松台广场、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团支部在晚报大厦楼下等市民较多的地点开展了志愿法律咨询活动,
2011年8月26日,各支部根据律协团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全国律师咨询日”活动,其中乐清支部在乐清联合当地电台展开法律咨询、瑞安支部、平阳支部以及市直的嘉瑞诚所团支部、平宇所团支部、联英所团支部、震瓯所团支部均在辖区内的各个地点开展了律师咨询活动。
通过该活动提高我市青年律师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关注度和参与度,进一步增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全面展示我市团员青年律师良好的精神风貌。
2、2011年五·四青年节期间,律协团委联合温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了临海二日游的踏青活动。团员青年律师与女律师共同参与,增强了律师与律师之间的相互联系,使大家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有效的放松了身心,促进了友谊。同时,在5月4日,团委乐清支部与乐清市司法局团委共同组织团员青年在乐清市“晨沐广场”开展了咨询活动,为青年律师施展才华搭建舞台,在青年节中服务社会,使这个青年节更具有意义。
3、关注弱势群体,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作用。2011年六·一儿童节期间,浙江联英事务所团支部携带自己的一份爱心,到温州市儿童福利院慰问和看望了那里的孩子,把青年团员律师对她们的爱带到她们身边,让她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发挥了共青团员应有的作用。
在团市委的倡议和组织下,根据市司法局团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团支部、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团支部指派了青年团员律师与龙湾区共5家小学建立了结对,成立校法律辅导员,利用自身的法律知识,为少先队员们解困答疑;团委乐清市支部亦参与了当地百家民工学校法律顾问团工作,体现了我们青年团员律师积极为社会服务的意识。
4、承担组建合唱团的任务,参加红歌会。2011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歌颂党的伟大事业,表达温州律师对党的忠诚,经律协党委批准,由律协团委负责组建温州市律师协会合唱团。合唱团以青年团员律师为骨干,利用休息时间,认真排练,在任务重、时间短、经费紧的情况下,合唱团在参加的“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红歌大合唱活动”中,获得了铜奖,展现了青年团员律师的新风采。
5、大力推进团内品牌阵地建设。青年文明号是团内品牌活动的主线,也是龙头品牌。律协团委一直继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不仅对已创建成功的“青年文明号”集体予以巩固,并不断发展新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在本年度中,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通过考核,被评为“温州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品牌阵地又添新色彩。
二、2011年工作的不足之处。
1、工作经验不足。2011年是团委工作的第一年,没有前车可以之鉴,对于团委的整体运作及配合律协党委的工作上缺乏经验,有待来年继续提高。
2、工作缺乏创新。青年应当善于创新,但纵观本年工作,团委在如何更好的为青年律师服务上,缺乏创新,尚未形成青年团员律师对团委的信任和认可。
3、工作缺乏经费。经费的缺乏限制了团委的主观能动性,使一些较好的活动主题不能有效的开展,因此建议增加对团委工作在经费上的支持。
三、2012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在温州市律师协会党委、温州市司法局团委的领导下,以服务温州市青年团员律师为工作中心,从实际出发,切实开展团委的工作。以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增强团员意识,调动团干部积极性,增加团组织的凝聚力,全面提高团员青年素质工作,树立优秀的示范群体为重心,促进团组织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为青年团员律师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
(二)工作思路。
1.继续健全温州市律师行业的团组织建设,增强青年团员律师的团员意识。
2、以服务青年团员律师为中心,切实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
3.在全市律师行业继续开展“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优秀岗位能手”的评选,加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三)具体工作
1、继续落实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把剩余的尚未建立联合支部的县(市、区)组建团的联合支部,其中以苍南为重点。
2、在2012年2月底前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会议,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收缴团费。
3、继续动员各律师事务所参加青年文明号的参评,并做好指导工作。
4、由各支部负责落实2012年“三·五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活动及“五·四青年节”活动。
5、组建律协篮球队和足球队,择机开展比赛活动。
6、各联合支部要以青年交流、培训为内容轮流开展一次主题活动。
7、推出律协团委简讯,扩大律协团委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8、完成律协党委、市司法局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在律协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律协团委在2011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很多的不足。但我们坚信2012年必将是律协团委逐步走向成熟的一年,必将开创团委工作的新局面。
共青团温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