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律协党建工作联络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召开温州市律师协会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成立市律师协会团委。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市律师协会团工委李北平书记作市律师协会团工委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共青团温州市律师协会第一届委员会;
(三)市律师协会党委领导讲话。
二、大会时间地点
大会于2010年11月27日上午9:00在温州市司法局八楼会议室举行。报到时间为上午8:40,会期半天。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全市律师行业共有团员273名。代表名额分配以各县(市、区)和市直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按照律师行业团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团员人数等因素考虑,确定 本次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51名。市律师协会党委推荐的市律师协会团委委员候选人为当然的正式代表。具体分配见附件。
四、代表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三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三)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威信较高。
五、代表产生办法
各县(市、区)律协党建工作联络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团支部应当根据分配的名额和代表条件,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推选代表。尚未建立团支部的市直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推选。
温州市律师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将组成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单位推选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六、团委委员候选人
根据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行业团建工作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今后几年市律师协会团委工作的需要,市律师协会党委按照组织程序推荐9名团委委员候选人。具体分配见附件。
七、特邀代表
温州市律师协会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邀请市律师协会党委领导、温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领导和温州市司法局团委干部作为特邀代表与会。
八、材料报送
推选出的团员代表要认真填报《温州市律师协会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市律师协会团委委员候选人要认真填报个人简介。(150字左右)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认真做好代表、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推选、推荐工作,并于2010年11月19日前将推选的代表登记表、委员候选人简介报送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同时,将代表登记表、委员候选人简介的电子版发送至市律师协会电子邮箱。
九、其他事项
会议重要,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各位代表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联系人:林怡、薛琦,联系电话:88371890、88371830,传真:88336771,电子信箱:
wzslsxh@163.com。
附件:1、温州市律师协会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表
2、温州市律师协会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市直律师事务所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表
3、温州市律师协会第一团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