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5 星期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团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9
 
各县(市、区)团委、司法局党组,市律师协会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律师行业团的建设工作,根据团中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和团市委《关于进
一步加强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律师行业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律师队伍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是律师队伍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是扩大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律师行业党建带团建,进一步推进律师行业团的建设,是新形势下巩固党在律师行业青年中的执政基础,发挥共青团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律师行业共青团基层基础团建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强律师行业共青团组织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只有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团的建设,才能扩大党在律师行业青年中的群众基础,才能确保包括青年律师在内的律师行业青年们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各级团组织和律师行业党组织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重视律师行业团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理顺律师行业团员组织关系,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团的组织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律师行业团建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温州市律师协会团委,归口温州市司法局团委管理。市律师协会团委成立后,全市律师行业团组织由市律师协会团委负责管理,各县(市、区)团委继续对所在地律师行业团组织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要紧紧抓住成立市律师协会团委的时机,认真做好律师行业团员、青年的信息采集、整理工作,全面掌握团员、青年的政治面貌、组织关系从属以及思想状况,并在市律师协会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将律师行业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市律师协会团工委。市律师协会团委成立后,要按照新的隶属关系及时理顺团员组织关系,切实做好律师行业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要全面加强我市律师行业团的组织建设,凡有3名以上团员的市直律师事务所,都应当独立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员不足3人,但35周岁以下青年数量较多的市直律师事务所,应当由市律师协会在其发展团员后,独立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员不足3人,且35周岁以下青年数量较少的市直律师事务所,可以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市直律师事务所联合组建团的基层组织;各县(市、区)律师行业凡有3名以上团员的,都应当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组建一个或者若干个团的基层组织;各县(市、区)律师行业团员不足3名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局在其发展团员后,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组建团的基层组织。要确保我市律师行业每一名团员、每一名青年都置于团组织的教育、引导、管理和服务之下,力争在一年左后的时间内,实现律师事务所建在哪里,团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团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三、创新工作载体,探索律师行业团组织作用发挥的途径
    各地要积极探索律师行业团组织作用发挥的途径,创新工作载体,抓好律师行业团员、青年的教育、引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把共青团工作和律师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团务促进业务,推动律师行业团组织作用发挥。要根据律师行业中团员、青年利益多样性,价值观念多样化,成才方式多样化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律师行业中团员、青年、特别是青年律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做好律师行业中团员、青年、特别是青年律师的“推优入党”工作,不断为党组织凝聚优秀青年,培养后备人才,为党输送新鲜血液。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切实增强律师行业中团员、青年、特别是青年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意识。要服务青年的学习和成才,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努力提高律师行业中团员、青年、特别是青年律师的业务素质,为我市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律师行业中的团员、青年、特别是青年律师参与律师文化建设,参加法律援助、扶贫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关心律师行业中团员、青年、特别是青年律师的实际利益,要采取各种方式经常与他们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倾听他们的呼声,为他们提供各种切实有效的服务。
    四、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各级团委和律师行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律师行业团的建设,要按照“党建带团建”的要求,把律师行业团的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律师行业团建工作紧跟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步伐。要健全律师行业团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分工明确,层层落实。要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各级团委和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每年至少要研究一次律师行业团建工作,沟通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作出工作部署。市律师协会团委要经常性研究律师行业团的建设和青年律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团建工作水平。要认真制定律师行业团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努力探索新时期律师行业团建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对律师行业团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团建示范点、联系点的培育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联系点的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律师行业团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共青团温州市委员会         中共温州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