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1 星期日
市律协与市公安局召开关于律师“会见难”问题的面商会
发布时间:2008-08-06

    2008729下午1430分,温州市律师协会与温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在温州市律协会议室召开《关于借鉴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答复面商会。参加会议的有温州市律师协会领导瞿绍军、周光、戴北平、盛少林及提出该《建议》的领衔人陈兴良律师;省律协副会长何延法律师应邀到会;温州市公安局由潘建中处长等四人参加会议。

    在人大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陈兴良律师提出了《关于借鉴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的建议》。该《建议》提出:新《律师法》虽然已于200861日正式实施,但我市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论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仍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实行批准制。这便形成了我市律师“会见难”的现状。为了有效解决我市律师“会见难”问题,陈兴良代表建议借鉴我省金华市的作法。金华市公安局和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律师会见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规定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三证,不需任何机关批准,会见时不被监听。同时陈兴良代表建议市人大督促有关部门,对我市在执行新《律师法》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并尽快出台文件,着力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

    在本次面商会中,各到会人员对执行新《律师法》遇到的问题及如何解决问题,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温州市公安局法制处的同志对律师的意见表示会予以重视,并对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与到会人员坦诚沟通。他们表示回去后会认真研究该问题。

                          

                     通讯员:陈李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