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7 星期三
一华所郑良辉律师办理的援助案件参加我市十大援助案件评选
发布时间:2007-09-21

  200722日,鹿城区南郊乡德政村简易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2100平方米。受灾商户达三十多户。死亡一人,为一六岁女孩。

  一华所郑良辉律师接到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死亡孩子的家属提供法律援助。接案后,郑良辉律师一边积极准备各种应诉材料,一边联系协调各责任方调解。2007430日法院受理该案。受理期间,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为和谐社会做贡献,也为了更快、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郑良辉律师不把全部希望寄予法院判决,而是通过各种努力希望能够达成调解。在郑良辉律师的不懈努力和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本月,各方在法院达成调解,起火房屋的房主和经营者各补偿6万元,死者家属承租的房主及德政村村委会各补偿3万元。死者家属共计得到了18万元的赔偿款。

  该法律援助案件的圆满结案及形成的重大影响引起了鹿城区司法局的重视。20079月,鹿城区司法局推荐该法律援助案件参加2007年度我市十大法律援助案件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