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上级有关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反对和防止腐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洞头县县委、县政府聘请浙江新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慧玲等22位同志为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效能建设监督员,聘期2007年至2010年。
通讯员:沈斌